通知公告
【公告通知】“2016年日本明治大學短期交換留學生”項目報名通知
日本明治大學是我校的友好校際交流合作學校。2016年日本明治大學短期留學交換生項目在我校招生報名工作開始,請有意于赴日本明治大學學習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踴躍報名。具體招生信息如下:
一、選派范圍:全校選拔
二、選派人數:1-2名在校學生(不包括應屆畢業生)
三、學習期限:一學年(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或一學期(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
四、申請辦法:個人申請,院系推薦,擇優錄取。
五、申請條件:
1.德智體全面發展,成績優秀,身體健康。
2.家庭經濟條件許可,家長同意。
3.交換期滿后返回母校繼續完成學業。
4.若被我校推薦的學生,除非不可抗力,不可無故退出項目。擬申請的學生需慎重對待、認真規劃。
六、明治大學專業及語言要求
1.明治大學使用日文授課的學院
法學院、商學院、政治經濟學院、文學院、理工學院、農學院、管理學院、信息學院。
本科生及研究生均可申報以上學院。要求申報該項目的學生提交日語能力考試(JLPT)N4以上證書(除N1以外僅采納2014或2015年度的考試成績)。無日語能力考試證書的學生可參加明治大學在線日語考試均可申請該項目。
2.明治大學使用英文授課的學院
接收本科生的學院:政治經濟學院、管理學院。
接收研究生的學院:公共政策學院、理工學院建筑學系。
要求申報以上學院的學生須提交2013年9以后取得的TOEFL iBT 71或TOEIC 710或IELTS 5.5以上成績的證書(研究生要求TOEFL iBT 76分以上)。
七、費用情況:
1.交換生在日本學習期間只向內蒙古工業大學交納學費,免在日本學習的學費、申請評估費、報名費。
2.學生自己承擔國際往返旅費、學習期間生活費、書本費、保險和醫療保險等費用和辦理所需相關手續費。
3.在日每月生活費(僅供參考):住宿48,000日元、交通10,000~20,000日元、用餐30,000日元、水電煤氣費10,000日元、手機費6,000日元、合計約115,000日元。
八、校內申請材料:
1.在校期間成績單
2.在日本留學期間的學習計劃書或生活計劃書(中文),并經過系主任簽字同意。建議學生到http://www.meiji.ac.jp/cip/english/prospective/exchange.html上查詢明治大學相關課程,再對該交流期間的學習進行全面的規劃。
九、學籍管理:
學生赴日本明治大學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學校認可學生在該大學取得的課程學分,返校后,由院系主任根據學生在該大學取得的課程學分確定其頂替本校相應的課程學分。
十、報名時間:每周周一下午14:30-17:30(假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址:國際合作與交流處103室(新城校區東南門東側國際教育學院)
聯 系 人:蘇老師
聯系電話:6576071/15904877666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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